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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明 邓小武 卢泰祥 发表时间: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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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江区域各省区医学会放射肿瘤学分会、抗癌协会放疗专业委员会和大型肿瘤与放射治疗中心的专家经充分酝酿和协商,决定成立泛珠江区域放射肿瘤学临床研究协作组,并于2006年5月11-14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一届学术年会。来自本区域的三百余名代表和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河南、辽宁、重庆等其他省市的五十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盛会。来自北京、上海、山东、广东、香港和美国等地的特邀专家为大会作了18个专题演讲,内容涉及放疗临床、放射物理、放射生物和放疗技术等方面的最新进展和研究报导,区域内三十余名优秀征文的代表作了精彩的学术报告。 协作组全体学术委员和组织委员对以下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1.设立泛珠江区域肿瘤放射治疗协作组的规范名称与图案标志。中文名称为“泛珠江区域肿瘤放射治疗协作组”,英文名为“Pan-Pearl River Area Radiation Therapy Oncology Group”,简称为“PPRA-RTOG”。区域内多中心协作研究课题使用“PPRA-RTOG”的简称后加上研究年份及顺序号表示。 2. 考虑地域的共同特点,PPRA-RTOG参加省区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福建、江西、云南、贵州、四川、海南10省和重庆市、香港、澳门地区及台湾省。 3.区域学术研究和活动主要包括两部分: (1)每年召开一届泛珠江区域放射肿瘤学术年会。年会定在每年四月至五月间进行,由各省区市轮流或联合主办。在当年的年会由各省区代表共同审议决定下一届年会承办省份、召开时间、地点和主题内容。本届年会审议决定2007年第二届年会在成都召开,由西南区的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联合主办。 (2)开展多中心临床协作研究,项目可由区域内一个或几个大型肿瘤放射治疗单位发起并制定具体研究方案,其他单位自由参加。协作研究遵循临床试验的标准规范进行,设立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执行检查制度,研究结果按参加完成的例数排名共享。
泛珠江区域肿瘤放射治疗协作组(PPRA-RTOG) 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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