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5月22日电(李富 焦云峰)据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提供的消息,近日,敖汉旗公安局法医为一男子与同村寡妇偷情时脑出血死亡做出鉴定,办案民警将姜某的死因通报给了其儿子等家属,家属们表示对姜某死因无异议,随即为死者安排了丧事。
5月18日5时20分,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四 家子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通报:四家子镇东井村发现一具死尸。
四家子派出所立即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只见一具男尸位于东井村内一胡同口,旁边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并且尸体还有被拖动的痕迹。派出所民警一面保护现场,一面调查走访,并及时向公安局刑警大队报告。
经刑事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和尸体检验后,民警们综合调查走访情况,很快将这起有关男尸的案情事实真相查清:死者名叫姜某,54岁,四家子镇东井村农民,老伴已去世。5月17日21时许,姜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到同村50岁的寡妇王某家还王某前一段帮他家种地的工钱。原本就互有好感的姜、王二人互诉孤寡衷肠。夜黑人静,孤男寡女情不自禁亲热之时,不料想姜某兴奋过度,突发脑出血不醒人事,死在了王某身上。王某害怕自己与姜某的丑事被人知晓,更害怕被公安机关追究责任。于是,给姜某穿好衣服,趁着天还没有亮,将姜某的尸体拖到了离家不远的一个胡同口,又把姜某的电动自行车推到尸体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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